罪名成立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嘉兴律师 2025-04-13
结论:
罪名成立且判决生效后一般不能取保候审;有罪判决未生效时,符合特定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判决生效后若想变更执行方式可考虑假释、监外执行等。
法律解析: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以在罪名成立且判决生效后通常不再适用。不过在有罪判决未生效阶段,如果被告人满足特定情形,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就可以取保候审。当判决生效,罪犯就要执行刑罚,若要改变执行方式,可选择假释、监外执行等途径。若你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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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罪名成立作有罪判决且生效后通常不能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用于刑事诉讼中保障诉讼进行。不过有罪判决未生效时,符合条件可取保候审。
2.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3.若判决生效,罪犯需执行刑罚,此时若要变更执行方式,可考虑假释、监外执行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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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罪名成立一般指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判决生效后通常无法再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期间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
(2)不过在有罪判决未生效时,符合特定条件可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3)判决生效后罪犯要执行刑罚,若想变更执行方式可考虑假释、监外执行等。

提醒:
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涉及取保候审、假释、监外执行等事宜,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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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罪判决未生效时:若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四是羁押期限已满,案件还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

(二)有罪判决生效后:罪犯需执行刑罚,若要变更执行方式,可考虑申请假释、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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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罪名成立指被法院判有罪,判决生效后一般不能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是保障刑事诉讼进行的措施,适用于诉讼过程。
2.有罪判决未生效时,符合条件能取保候审。如可能处管制、拘役等;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取保无社会危险性;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满案件未结。
3.判决生效后,罪犯要执行刑罚,想变更执行方式,可考虑假释、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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